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
甘肃陇达律师 律所简介 律师风采 律所动态 职业领域 经典案例 法律咨询 最新法规 联系我们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职业领域
法律咨询
留言标题:什么时候称律师,什么时候称辩护人?
留言时间:2010/8/30 15:04:36  留言人:匿名
留言内容:
在刑事诉讼过程中,什么时候称律师,什么时候称为辩护人?<br>
回复内容: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从案件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,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。因此,律师以辩护人的身份介入刑事诉讼是在案件审查起诉之后。同时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的规定,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询问之日起,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咨询,代为申诉控告,在这个时候,律师还是以律师的身份介入,且不是辩护人。
甘肃陇达律师
版权所有: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: 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金运大厦1908室 电话:0931-8449612 13609360371
© 2010-2023  电子邮箱:gslongda@163.com 陇ICP备2023000034号-1  网站建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