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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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领域
法律咨询
留言标题:咨询
留言时间:2013/12/25 12:57:20  留言人:匿名
留言内容:
你好,我买房子是根据他们提供单价来选房,签完3万元的定金协议后发现总价高了,现在要求退还,但是不给退。求助律师,追究责任,要回定金,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方的合法权利
回复内容:
你好,你的意思是你给的总价超过了房屋单价乘以面积的数额,如果多的话对方很可能构成不当得利,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,方便的话你带上购房合同到我们所里来详细的说一下。我们所的地址:城关区青阳路219号金运大厦1908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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