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陇达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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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 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举办2010年度律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
 

浏览次数: 次 | 发布日期:2010/8/30 14:50:29   返回上级 
 

各市、州司法局律师科,甘肃矿区司法局办公室,各市、州律师协会(联络组),省律协直属分会:

  根据《律师法》和司法部、全国律协有关规定,决定举办2010年度律师岗前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  一、培训对象: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,已经在律师事务所实习,符合从事执业律师条件,拟申领专、兼职执业证的人员;原执业律师未参加年度考核又未申请歇业、自行停止执业一年以上(含一年)、拟重新申请执业的人员。
  二、培训内容:社会主义法治理念;律师管理法规;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;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程序、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;民商案件代理业务程序和技巧;建筑房地产律师实务;法律顾问工作方法和技巧;金融证券投资业务代理有关问题;知识产权律师实务;企业破产法律实务;劳动合同法律实务;非诉讼法律实务等。
  三、培训地点:农垦宾馆(兰州市平凉路8号,兰州火车站广场西北角长途汽车站对面,137路公交车终点站)。
  四、培训时间:第一期,2010年8月16日报到,17日至25日培训,参加人员为兰州市外其他市州、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拟申请执业人员;第二期,2010年8月26日报到,27日至9月4日培训,参加人员为省属所和兰州市拟申请执业人员。 
  五、培训费用:参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240元(含资料费、场地租用费、讲课费等)。安排住宿,费用自理;就餐自行解决。
  六、培训要求:
  1、培训学员需亲自报到,录入指纹考勤系统姓名和指纹。
  2、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秩序,上课期间关闭手机,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无故旷课,不得在培训期间参与酗酒、赌博等不文明活动。
  3、培训结束时进行结业考试,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合格证书。
  4、各地参训人员持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报到。报到时交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一张。
 
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管理处联系人:张维武
联系电话:0931—8418251 。 
农垦宾馆联系人:方 强,电话:13919131772。

特此通知。

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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